本次噪聲治理工程區(qū)域包括制氧站主廠房、吸附器廠房二、吸附器廠房三、吸附器廠房四、南北側2個消音塔緩沖罐區(qū)、吸附器廠房四和制氧站主廠房東側放空管道區(qū)域,但不包括氧壓機廠房、吸附器廠房一和氧壓機廠房西側墻鄰近的緩沖區(qū)。
本項目于2020年6月底中標,1月底進廠施工,將于2021年4月中旬完成項目施工
噪聲源分析
通過噪聲頻譜分析發(fā)現(xiàn),制氧站廠房設備產生的噪聲以中低頻為主,具有穿透性強的特性,中低頻隨著距離增大,衰減效果不大。根據(jù)噪聲數(shù)據(jù)表顯示制氧站廠房北側廠界噪聲值均高于60dB,無法滿足降噪要求,需進行噪聲治理。
控制目標
制氧站主廠房A區(qū)、吸附器廠房二A區(qū)、吸附器廠房三A區(qū)、吸附器廠房四A區(qū)、南北側消音塔緩沖罐區(qū)A區(qū)安裝完降噪措施后,排除其他噪聲源干擾條件下,白天制氧站廠房圍墻外1米處噪聲值≤65dB(A),夜間制氧站廠房圍墻外1米處噪聲值≤55dB(A)。(本次噪聲治理項目不包括吸附器廠房一、氧壓機廠房以及氧壓機廠房西側墻鄰近的緩沖區(qū))
噪聲治理具體措施
本項目噪聲治理措施主要分為:安裝墻面吸聲層和吸隔聲吊頂、安裝隔聲門窗、安裝通風消聲器以及放空管道區(qū)域吸隔聲圍擋等,具體內容如下:
1.1 安裝墻面吸聲層及吸隔聲吊頂
1.2 安裝隔聲門窗
1.3 安裝進風消聲器
1.4 安裝屋頂出風消聲器
1.5 放空管道區(qū)域降噪措施
1.6 南北側緩沖罐區(qū)A區(qū)降噪措施